開會時,老闆講出這句話。他認為,目前 Android/iOS 上面已經有超過百萬的APP,基本上任何你想的到的功能、idea,應該可能已經都有了,所以我們公司在這競爭環境裡要著重的不是產品面,而是行銷、行銷、行銷。找到好的行銷手段,讓使用者接觸到我們的產品(不管是什麼產品,自己做的外面買的偷的搶的),讓他們買下,才是當務之急。
我實在不能接受這種說法,當下。有違善良本性啊。這不就是跟我們說,就算公司的產品是一坨屎(
離開會議室後,有點難過之餘,突然想起今上,也是坨屎(無誤),靠著媒體神奇的包裝與行銷,還是成功的找到689蛆蛆快樂的吞下去了,ㄝ?無違和感?
嗯,馬的,老闆你說的對,"It's not game of product, it's game of marketing." 。至於你信不信,我反正信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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